能源效率标识,又简称能效标识,是附在产品或产品最小包装上的一种信息标签,用于表示节能产品的能源效率等级等性能指标,为用户和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提供必要的信息,以引导用户和消费者选择高效节能产品。
能效标准的作用
能效标准主要是在不降低产品的性能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对节能产品的能源性能做出的具体要求。既技术可行,又经济合理。
既有利于消费者,又不损害生产商的利益。能效标准的实施将逐渐淘汰成本效益差和浪费能源的产品,同时鼓励发展成本效益好和能效高的产品,从而使高效产品的市场份额增加,达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目的。
对国家而言,它缓解了能源供需矛盾,保证了经济的持续增长,是非常有效的政策工具。
对生产企业而言,它规范了市场,促进了企业间的良性竞争和节能技术的开发,同时也满足国际贸易的需要。
对消费者而言,它减少了消费者的能源费用支出,同时又帮助消费者做出知情选择,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内照明产品能效等级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部署,为了配合我国能效标识制度的实施,在绿色照明工程促进项目中制定的照明产品能效标准的内容中,根据产品的实际情况,增加了能效分等分级指标。能效等级的划分主要考虑:市场上该类产品的能效分布情况和提高能效的技术潜力/成本效益,同时能效等级的划分还应有利于能效符合性监控,有利于引导市场向高能效的转换,反映广大消费者对等级的甄别能力和兼顾国际上能效等级划分的一致性等。
根据专家和相关方的研讨和论证,与电冰箱和房间空气调节器分为5级不同,我国照明产品的能效等级分为3级。
1级能效最高,是高效产品,目前市场上没有或很少能够达到;
2级是节能评价值,产品能效达到2级或以上就可以自愿向认证机构申请节能产品认证,经检验和工厂审查合格就可以获得认证证书并粘贴节能标签;
3级是能效限定值,是市场准入的门槛,低于该值的产品将不能在市场上销售。
国内照明产品能效标准
2004年8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令颁发第17号文,发布了《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代表着我国开始实施能效标识管理制度,第一批能效标识产品为电冰箱和房间空气调节器,于2005年3月1日实施,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国有14批共37种产品进入能效标识管理目录。其中属于照明产品的一共有四种,分别是:
GB 19573-2004《高压钠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发布时间2004年8月5日,实施时间2005年2月1日,本标准实施至今。
GB 19044-2013《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修订),发布时间2013年6月9日,实施时间2013年10月1日,本标准实施至今。
GB 30255-2019《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发布时间2019年4月4日,实施时间2020年11月1日。
GB 37478-2019《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发布时间2019年4月4日,实施时间2020年11月1日。
照明产品能效标识制度属于强制性执行,以强制性国家产品能效标准为技术依据,采用企业自我声明+能效信息备案+事中事后监管的方式实施。照明产品按照能效标识分为三级,达不到第三级的产品不可销售,广大照明企业需要在今年11月1日前完成检测和备案才可以销售相关的LED照明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