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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自贸市场准入规则——菲律宾
日期:2021-07-12 浏览次数:296

菲律宾共和国,简称菲律宾,首都位于马尼拉,在1946年7月4日获得独立。是东盟成员国,也是亚太经合组织(APEC)的24成员国之一,已经成为发展中国家、新兴工业国家及世界的新兴市场之一。

法规背景

2008年菲律宾颁布行政决议第4号法令(DAO.04:2008)规定:外国制造商在正式出口(列于强制认证产品范围内的产品)至菲律宾前,必须获得PS许可证。

菲律宾标准局BPS是贸易和工业部(DTI)下属的国家标准机构,负责制定/采用、执行和推广菲律宾国家标准;同时为配合DTI实施投资扩张,进出口贸易增长和促进消费者安全福利发展,BPS参与了产品安全符合性评估活动如产品认证、质量测试和注册等。

为了给产品提供可靠的保证,所售产品落入BPS强制性产品清单的生产商或进口商,未经产品标准局颁发的PS标志许可证或进口商品清关ICC许可证,不得进行销售;部分产品(例如CPE& RCE)还需要根据产品功能特点增加无线测试,满足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NTC)国家通讯委员会的认证要求,加贴NTC认证标签。

PS认证强制认证产品

目前菲律宾强制认证产品标准是88个,包括:电子&电器产品29个标准,灯具及相关产品12个标准,配线器具11个标准,机械/建筑材料14个标准,化学品和其他消费品12个标准。

PS认证注意事项

证书有效期是3年;

每年需要进行监督审核;

认证费用需到BPS机构现金支付;

证书也需要到BPS办公室自取,不接受邮递;

必须要有当地进口商,一个进口商一份证书(一个工厂可以有多个进口商);

每次出货时进口商办理一份Statement of Confirmation (SOC)证书,完成货物清关。

技术支持:华飞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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